关于医疗器械注册受理前技术问题咨询工作的相关解释
原文:https://www.cmde.org.cn/splt/ltgxwt/20171102140258157.html
发布时间:201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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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约方式
自2017年10月20日起中心不再接受现场取号咨询,采用网上预约的方式。
二、合理选择咨询部门
行政相对人须按照中心发布的咨询工作安排公告选择相应审评部门。
三、预约须知
网上预约时必须严格按照网约须知的要求填写并上传“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咨询登记表”(最多填写5个咨询问题),表单填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网约无效。
预约成功后具体咨询人员持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于咨询当日13:00-14:30到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现场取预约号,凭所取预约号在现场等候咨询。爽约限制按照《关于启用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网上预约受理系统的公告》(第192号)执行。
四、其他方式
未预约或未预约成功的行政相对人可于咨询当日按相关要求现场取号,领取并填写、提交“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咨询登记表”(最多填写5个咨询问题),待中心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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