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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的通知(国药监科外〔2019〕36号)

Deptember
2019-08-30 / 0 评论 / 0 点赞 / 8 阅读 / 1131 字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的通知(国药监科外〔2019〕36号)

原文:https://www.cmde.org.cn/flfg/fgwj/qita/20220111095300293.html
发布时间:2019-08-30
生效时间:
版权归属原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体系是医疗器械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及《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标准》(建标188-2017)等文件要求,为加强对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在能力建设方面的指导,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现予以印发。

                                                    国家药监局
                                                  2019年8月22日

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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