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前技术咨询注意事项及相关说明
原文:https://www.cmde.org.cn/splt/ltgxwt/20180420092948126.html
发布时间:201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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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受理前技术咨询工作的质量,我中心对该项工作中遇见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作出相关说明:
一、请按照《关于启用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网上预约受理系统的公告》(第192号)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登录预约系统进行预约。
二、器审中心会定期发布《医疗器械注册受理前技术问题咨询工作安排的公告》,请按照公告的相关咨询部门的时间安排进行预约,并按预约须知的要求填写并上传“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咨询登记表”,所咨询问题的内容应与相关咨询部门的职能一致,请合理安排咨询时间。
三、中心会提前将预约时所填写的咨询登记表发至相关咨询部门,各部门会提前将所需回答的问题进行沟通汇总,在咨询日当天将所有预约的咨询登记表带到咨询现场,针对预约咨询内容进行解答,现场答疑仅限于预约时所填写的咨询登记表中的5个问题。
四、未预约或未预约成功的,行政相对人可按相关要求现场取号,领取并填写、提交“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咨询登记表”(最多填写5个咨询问题),待中心电话回复。
综合业务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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